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七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0年我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规范和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的主体、内容、形式和载体,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并结合上级行“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的业务竞赛活动,开展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竞赛,强化学习,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一是拓展厦门市中心支行互联网站公开平台,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0年我中心支行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除传统的办公场所公示、媒体播出刊登、触摸屏公开等外,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按照有关要求在我中心支行互联网站上设置信息公开的栏目,结合我中心支行实际业务工作对可以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明确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并及时将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等主动公开的信息上传发布,丰富栏目内容。
二是将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比如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中,制订并公开《厦门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操作指引(试行)》,召开新闻通气会传达总行有关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政策,通过政策宣讲会宣传解读人民银行各项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推介人民币结算业务宣传,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搭建银企沟通交流平台。在外汇业务中,通过组织银企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借助互联网站、开通业务电话咨询、及时更新触摸屏内容等,做到外汇相关政策的公开透明,确保进口付汇核销改革、外汇年检等业务顺利进行。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放置于办公大楼入口处,做到警钟长鸣。在 “创新金融服务 支持经济发展”的业务竞赛活动,开展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竞赛答题,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
三是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的建立。我中心支行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紧抓制度建设、制订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宣传、创建示范点等方式,扎实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结合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把主动公开作为日常性、持久性工作加以贯彻;编制行政执法依据和岗位职责目录,完善行政许可项目操作规程,严格按《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执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0年,我中心支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与职责、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业务信息、政务公开信息、其他公开信息等六部分内容。
(一)机构与职责。公开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等方面的信息。
(二)规范性文件。公开我中心支行制订的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比如《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货币信贷管理工作评价办法(暂行)》、《厦门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操作指引(试行)》、《厦门市代理支库国库业务考核评比办法》等。
(三)行政执法。公开我中心支行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调查、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方面的信息。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主要包括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贷款卡发放、代理支库、代理乡镇国库业务4项行政许可项目,及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经营和装帧流通人民币初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准入的初审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
(四)业务信息。公开履职方面的信息,包括金融信息和统计信息。
(五)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我中心支行信息公开的机构及相关规定和信息公开报告等内容。如信息公开审查办法、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信息公开评议制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
(六)其他公开信息。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和公告方面的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利用办公场所公开。通过在办公大楼门口配备触摸屏,在办公场所墙上公示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等,使来访人员能及时了解我行信息公开情况,知晓业务操作流程及所需的各种证件材料,避免因不了解业务流程而多次往返的情况,提升服务质量。
(二)利用互联网站公开。2010年9月我中心支行网站正式上线,我中心支行在网站上开辟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发布信息百余条,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业务办理流程,了解政策变化。我中心支行也积极参加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在线访谈”等活动,介绍有关政策及履职情况。同时我中心支行还认真做好各类政策咨询答复工作,包括对市人大和政协提案、金融机构所提建议、群众来信、市政府有关部门来函等的答复,宣传有关政策,公开政务信息。
(三)利用新闻媒体公开。加强与当地主流媒体的沟通多层次宣传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等,举办“央行经理国库,国库服务民生”、“诚信兴商宣传月”、“爱护人民币、反假人民币”、“安全用卡远离侵害”和“征信宣传周”等大型活动系统宣传中央银行基本业务、人民银行职责等涉及人民银行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
(四)利用政策宣讲、会议培训等形式通报政策信息。我中心支行通过组织召开及参加金融稳定与监管工作交流会、窗口指导例会、经济形势分析会等会议,及时与地方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沟通协调,传达政策信息;召开跨境人民币业务、进口核销制度改革等业务政策宣讲会,组织外汇政策、跨境贸易业务培训,增强金融机构对相关政策的认识和对办事流程的了解。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0年我中心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中心支行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中心支行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没有发生减免费用的情况。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中心支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强,丰富完善公开内容,拓展更加便利多样的公开形式。为此我中心支行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夯实根基,形成健全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力度,提升思想认识,以查促改,不断完善,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平台,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宣传解释并及时主动公开,方便群众知晓,注重公开实效。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0年我中心支行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